201*年*月,北流市张老板委托我代理其起诉租用挖掘机的许某某,追讨租金,要求被告许某某支付尚欠租金数万元,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数千元。
201*年*月*日,被告许某某因工程建设需要,向原告张老板租用小松牌勾机(挖掘机)一台进行土石方挖掘施工,双方约定了租期、租金。施工结束后,经被告确认,尚欠原告租金数万元,于201*年*月*日向原告出具了《欠条》一份。但是,经原告催讨,被告未将所欠租金支付给原告。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经法院开庭审理,查明欠款基本事实,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租金,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的租金若干万元。
原告成功胜诉。